
阳光学院党委宣传部“三审三校”工作
实施办法
为认真履行党委宣传部工作责任,进一步强化“三审三校”工作要求落实,有效规范“三审三校”工作行为,切实提高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稿件和视频编校水平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审核范围
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(包括官网、微信公众号、视频号、抖音号、小红书、微博等)原创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的内容。
二、审核原则
党委宣传部坚持实行拟稿人、部门分管负责人、部门主要负责人三级审核原则。
三、审核标准
(一)政治立场鲜明,主题积极向上,有感染力、影响力。
(二)内容真实,时效性强,符合国家政策及学校实际情况。
(三)表述准确,角度新颖,逻辑严密,语言流畅。
四、校对标准
(一)用语规范,表述准确。
(二)格式规范,版面美观。
(三)认真严谨,差错率低。
五、“三审三校”实施流程
(一)“三审”:编辑人或拟稿人一审,分管负责人二审,部门负责人三审。
(二)“三校”:编辑人或拟稿人一校,分管负责人二校,部门负责人三校。
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,及时请示部门分管校领导审定。
(三)细化流程
1.涉及董事会主要领导/校长/党委书记的新闻稿件/视频,审稿流程为:党委宣传部负责人--分管校领导--党政办/董事会办公室--领导本人确认;
2.涉及其他校领导的新闻稿件/视频,审稿流程为:相关活动/会议牵头单位负责人/二级学院党委书记/部处负责人--党委宣传部--校领导本人确认;
3.非涉及校领导的新闻稿件/视频,按照“三审三校”基本流程实施。
六、“三审三校”实施策略
坚持以“人防”为主、“技防”为辅,两者相结合开展。
(一)人防
按照流程规定,落实三审、三校责任,完成审校职责。
(二)技防
1.积极应用技术系统已有功能,以各平台发稿系统具备的审核校对流程设置权限相应的校对、发稿、签发操作。
2.系统不链接不在可信域名的外部链接。
3.系统提供发布前预览功能。
4.发布后如果发现内容有问题,可及时撤稿。
七、“三审三校”工作要求
(一)坚持正确舆论导向。坚持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,创新方法手段,有效引导社会舆论,坚决杜绝错误或负面信息、低级“红”或高级“黑”问题发布。
(二)统一管理要求。严格执行“三审三校”制度,严格规范采、编、发工作流程,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,认真核实发布信息事实,确保信息报道真实、全面、客观、公正。
(三)严格审核内容。加强对所发内容的审核把关,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、导向正确。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,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、微博、微信、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,不得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、语音、图片和视频;转载其他平台的信息报道,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,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,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。
(四)规范发布信息标题制作。制作发布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,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,审慎使用网络语言,不得使用“网传”等不确定性词汇,确保信息标题客观、准确地表达信息事实,传达正确的立场、观点、态度,严防扭曲事实、虚假夸大、无中生有、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“标题党”行为。
(五)完善问责机制。对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二级学院/部门,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阳光学院
2024年11月13日
阳光学院党政办公室